作者:督导室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12-02 16:57:48 点击数:
宝山区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成人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持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摸查工作的通知》(部际办函﹝2020﹞43号),要求开展专项摸查工作。
请各学校单位认真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对照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摸查工作。
1.经摸查确不存在问题的学校,将宝山区教育乱收费专项摸查情况表(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好(有或无);标注公、民办学校并盖好学校公章(切记)的纸质表格于2020 年12月8日(星期二)前报送区教育局督导室。
2.摸查中确有问题存在的学校,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报告要按照摸查重点内容,分门别类梳理问题表现形式、涉及金额和学校数量、问题成因,提出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率、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于2020 年12月9日(星期三)前报送区教育局督导室。
3.报送地点:区教育局督导室(南楼)B307室 张老师 * 66592967
或门卫督导室信箱
宝山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