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事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11-24 16:41:54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宝山区编外用工管理工作,准确详实掌握区级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根据区委编办、区人社会局、区财政局的工作要求,拟开展教育系统编外用工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二、统计对象
1.本次统计的编外用工是指:除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外,其他涉及到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的用工情况或用工项目;
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宝财业务〔2018] 76号)审批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用工情况,纳入本次统计;
3.对于各单位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情况,如购买第三方服务中涉及人员岗位的,纳入本次统计。
三、统计数据的时间节点
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底,即2020年11月底之前聘用的编外人员都纳入本次统计。
四、填报要求
1.扎实做好编外用工情况统计工作是规范我区编外用工管理的基础和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统计工作,精细组织,认真梳理本单位编制外用工情况,填写好《2020年教育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情况统计表》 (详见附件),确保上报的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各单位编制外用工情况如有涉及额度设立依据、额度使用批文、薪酬标准、招录条件、招录程序、日常管理以及编外用工制度等相关文件材料的,请一并提供。
3.上述表格和相关材料,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审、加盖公章后于12月3日(周四)16: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育局一楼1—11号窗口,电子稿发邮箱:bsrskwq@126.com。
区教育工作党委组织人事科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