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11-05 12:02:29 点击数:
各教育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通知要求,请各教育单位进一步加强LED大屏(智能电视)等终端设备管理,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禁止任何向LED大屏发送信息的计算机(或其它移动终端)与互联网联接;有智能电视的学校必须关闭智能电视的投屏功能。
2、制定有关LED大屏(智能电视)的使用规范,在大屏使用期间应有专人现场监控,使用完毕后关闭电源(务必确保下班后、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关闭LED大屏、智能电视及室外相关终端设备)。
3、请学校认真填写《大屏信息登记表》,并于今天下班前将登记表发送至bsjyj@126.com邮箱。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