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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体卫艺科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10-28 17:40:24 点击数:

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上海市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行动方案》(沪教委体[2019]49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经研究,2020年本市将继续建设和遴选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宗旨与目标

通过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的积极探索,在全市树立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遴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遴选范围。全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申报条件。学校应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近视防控工作,在教学秩序保障、考试管理、视觉环境改善、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落实、户外体育锻炼、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电子产品合理使用、视力检测开展、视力健康管理、科学保育保教和群体性干预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成效。

三、申报办法

达到申报要求的学校,填写申报表(见附件:),连同支撑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育局。

四、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学校的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须真实可靠。

(三)请中小学、幼儿园于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前将学校申报表、纸质推荐材料及图片、视频等辅助材料1份报送至宝山区教育局A211,并将电子版推荐材料发送至bsjjbs@126.com

联系人:许晓韵,联系电话:66592862

        市教委体卫艺科处陈剑昌 23116719

附件:上海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申报表.xlsx



 

宝山区教育局学生发展科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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