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体卫艺科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10-28 17:40:24 点击数:
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上海市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行动方案》(沪教委体[2019]49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经研究,2020年本市将继续建设和遴选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宗旨与目标
通过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的积极探索,在全市树立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遴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遴选范围。全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申报条件。学校应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近视防控工作,在教学秩序保障、考试管理、视觉环境改善、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落实、户外体育锻炼、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电子产品合理使用、视力检测开展、视力健康管理、科学保育保教和群体性干预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成效。
三、申报办法
达到申报要求的学校,填写申报表(见附件:),连同支撑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育局。
四、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学校的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须真实可靠。
(三)请中小学、幼儿园于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前将学校申报表、纸质推荐材料及图片、视频等辅助材料1份报送至宝山区教育局A211,并将电子版推荐材料发送至bsjjbs@126.com
联系人:许晓韵,联系电话:66592862
市教委体卫艺科处陈剑昌 23116719
宝山区教育局学生发展科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