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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教育局关于教育事业单位招录高校学生实习给予相关补贴的操作通知

作者:人事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10-22 10:07:17 点击数:

宝山区教育局关于教育事业单位招录高校学生实习给予相关补贴的操作通知

宝山区教育局关于教育事业单位招录高校学生实习给予相关补贴的操作通知


各基层单位:

为贯彻落实宝山区教育人才发展规划,更好地鼓励和吸引各地高校优秀学生到宝山从教实习,现根据《宝山区教育事业单位招录高校学生实习给予相关补贴的通知》精神,下发具体操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0114日(周

二、实习范围和要求

详见《宝山区教育事业单位招录高校学生实习给予相关补贴的通知》,另做说明如下:

1.请填写并上报《宝山区教育局大学生实习岗位申报表》,说明申请的实习岗位要求、申请理由等。

2.已申报“宝山区大学生创新见习基地”的单位,招录的实习大学生不在区人才中心、区就促中心公示名单中,但符合区教育局关于高校学生实习给予相关补贴的要求的,可实施申请。

3.学校2021没有招录计划或没有编制的,原则上不予补贴,如需申请,请另附申请报告。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宝山区教育局大学生实习岗位申报表》一份

2.《大学生实习协议》一份

3.《宝山区教育系统大学生实习申请表》一份

4.实习大学生就读院校学生证内页(含院校注册章)一份

5.宝山区教育系统大学生实习工作评定表》一份

6.宝山区教育性大学生实习经费申请表》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稿至jyjrsk2015@126.com

以上按本通知要求上报纸质材料,学校及本人需要存档的,请自行备份。相关材料样张见《宝山区教育事业单位招录高校学生实习给予相关补贴的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关于经费补贴,由实习单位提供当年大学生的《实习工作评定表》,经教育局审核后发放本学期实习补贴至实习大学生。

2.如实习计划有变动时,按实际情况给予实习大学生补贴。

3.实习协议按2020学年第一学期20209月至20211月,可视实际实习期而定签订,实习单位可视大学生实习情况决定第二学期是否与大学生续签实习协议。

4.本操作通知依据《宝山区教育事业单位招录高校学生实习给予相关补贴的通知》执行。


此项工作联系人:组织人事科王燕平老师 联系电话:66592610

联系地址:宝山区教育局(宝杨路158号)A405


附件:1:宝山区教育事业单位招录高校学生实习给予相关补贴的通知.doc

             2:宝山区教育系统大学生实习岗位申报表.xls


        通知下载:宝山区教育局关于教育事业单位招录高校学生实习给予相关补贴的操作通知2020下.doc



教育工作党委组织人事科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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