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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中小学 “十佳”班主任和优秀班主任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体卫艺科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9-28 10:48:01 点击数:


宝山区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中小学

“十佳”班主任和优秀班主任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意见》和《中小学班主任规定》《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提高班主任的育德意识和建班育人能力,促进班主任专业发展,决定开展拟推荐上海市“十佳”班主任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宝山区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小学)、特殊学校在职在岗的班主任。

(二)评选名额

拟推荐上海市优秀班主任候选人8名,从中遴选“十佳”班主任。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立德树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有坚定的职业理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锐意创新;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坚持教育的价值导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在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中努力做学生成长的“人生导师”,获得学生、家长和同行的认可。

2.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创造性地做好班主任工作,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关心特殊学生、探索“云班级”建设等方面有较突出事迹,近5年来曾在区级以上(含区级)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科研成果奖。

3.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含5年),建班育人成绩突出,近5年来,本人或所带班集体曾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荣誉称号。曾获得过上海市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者可优先考虑。

(二)“十佳”班主任

在符合宝山区优秀班主任标准和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以下标准和条件:

1.具有崇高的师德、坚持教育的价值导向;有精湛的教育艺术、公认的育人实效、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在区域或市级有一定的影响。曾获得过长三角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二等奖者优先考虑。       

2.遵循教育规律,求真务实,富有创新精神,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善于以科研促工作,有破解德育难题的典型经验。近5年来,本人的典型经验曾在市级或全国层面得到推广,或者曾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成果奖。

3.从事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坚持以学生为本,不断促进专业发展,建班育人实效显著。近5年来,本人或所带班集体曾获得全国或市级荣誉称号。

4.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培训工作。近5年来曾承担区级以上(含区级)班主任培养任务,带教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一)区级初评

根据评选标准和条件组织区内优秀班主任初评工作,候选人于9月30日将纸质稿材料上交到区教育局B202,电子稿材料发指定邮箱。具体面试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送的材料:

1.上海市优秀班主任申报表(附件二);

2.特色经验总结(3000字以内);

3.相关荣誉证书、典型经验辐射、科研成果获奖或发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优秀班主任申报表填妥后需候选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书面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同时将相关电子文稿发送到baoshanjyj@163邮箱。

联系人:蔡晓燕,联系电话:66590020、18017890460

 

附件二:上海市优秀班主任申报表.doc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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