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体卫艺科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9-15 10:18:28 点击数:
“阳光天使杯”2020年宝山区学生艺术作品评比活动
通 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艺术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升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和艺术人文素养,宝山区教育局拟定于2020年9月-10月期间举办“2020年‘阳光天使杯’宝山区学生艺术作品评比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宝山区教育局
二、活动主题
本次比赛以立足乐观向上、健康心态的阳光少年为主题,倡导弘扬美德、致敬英 雄,志愿服务、快乐劳动,绿色环保、健康生活,勤奋学习、助人为乐……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品应结合自己的感悟用艺术的视角弘扬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展示新时代青少年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学习先锋、积极劳动,崇尚美德、健康多彩的精神风貌。作品创作应表现健康、积极、向上的主题内容,还需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儿童特点。
三、活动规则
(一)项目
1.项 目:绘画、书法、篆刻、工艺美术4个项目。
2.组 别:绘画、书法、工艺美术设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
篆刻设小学组、中学组。
注:幼儿组绘画、书法和工艺美术项目的初赛单列,具体请查看幼儿组参赛通知。
(二)内容
表现健康、积极、向上的内容,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儿童特点。
(三)规格
1.绘画: 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作品无需装裱。国画:60×80cm或69×69cm; 版画:纸张为50×70cm,其中画面为4开;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2.书法、篆刻:尺寸均为四尺直幅对开宣纸(35×138 cm)。对联请写在一张纸上。作品无需装裱。
3.工艺美术:平面作品为4开(40×60cm),立体作品(长、宽、高)不超过30×30×50cm,冲印7寸照片参加评选(17.78×12.7cm),照片为白色背景。
(四)要求
1.参赛作品须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篆刻和工艺美术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
2.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
3.倡导写生和想象创作,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
四、参赛方式
1.作品送稿时间:2020年10月27日(周二)8:30-15:00
2.地点:宝山区少年宫(盘古路428号)
3. 作品数量:
学校类别 | 书画作品 | 工艺美术、篆刻作品 |
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 | 不超过6幅 | 不超过3个 |
9年一贯制学校、完中 | 不超过8幅 | 不超过4个 |
美术特色学校(普通学校) | 不超过10幅 | 不超过5个 |
美术特色学校(9年一贯制学校、完中) | 不超过12幅 | 不超过5个 |
4. 要求:
(1)本次比赛请各学校广泛发动,并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参赛。指导教师请登录“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上传学生作品,并将打印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作品表格贴在作品背面。书法篆刻作品请在正面落款旁用铅笔标注:“区号+项目+组别+编号”。
(2)送稿请携带加盖公章的参赛汇总表(附件1)。
(3)发送电子汇总表及工艺美术作品电子照片(2M 以上的JPG图片)至邮箱baoshanyishu1@163.com。
(4)联系人:王晓菲 56695056
五、奖项设置
1.作品分项目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
2.优秀作品将推荐至市级参赛,市级参赛作品也将分项目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
3.学生作品获市级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可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其他事宜
1.获得市级比赛一等奖的作品不退稿,由上海学生美术馆收藏。市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请各学校将作品以照片形式备份。
3.比赛结果将通过宝山教育信息网公布,请注意浏览。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