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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优秀教研组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基教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6-03 14:01:36 点击数: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九届优秀教研组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幼学校:

学校教研组是学科教学研究的基本单位,是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实施校本研修、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本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宝山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要求,创新校本研修机制,加快教师专业成长,充分发挥学科教研组的教学管理和研究功能,引导学校教研组积极开展课堂转型的研究与实践,总结、提炼、推广优秀教研组的经验,进一步提升学校校本研修质量和教研活动的品质,宝山区教育局决定在2020年开展区第九届优秀教研组评审活动,现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成立区第九届优秀教研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1. 宝山区第九届优秀教研组评审活动在宝山区第九届优秀教研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评审领导小组)领导下,主要分学校选拔推荐、区级初选与复评、区级终评和表彰交流四个阶段进行。区级评审工作由区评审领导小组建立学科专家组负责,由区教育学院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

2. 区评审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杨遇霖

副组长:葛玉华  刘 政  沈 伟  施忠明

成 员: 张宝林  陈惠娟  杨利华 陶 洁  余亚萍  顾建敏  沈  霞         黄 绣   叶 蕴

二、  区第九届优秀教研组评审时间

2020年6月——2020年11月

三、  区第九届优秀教研组评审工作流程

1、宣传动员

区教育局组织成立区评审领导小组,制定宝山区第九届优秀教研组评审指标”(见附件1)。各基层学校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文件,以推进学校校本研修和教研组建设工作。

2、学校推荐

各中、小、幼学校的选拔推荐由校(园)长负责,在组织、完成校(园)内教研组自评和互评工作的基础上,中、小学推荐出2个教研组(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中按学段推荐,语数英学科和非语数英学科各推荐1个),幼儿园推荐1个教研组,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学校推荐表(见附件2),递交相关材料。

递交材料要求如下:

(1)学科教研组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需对教研组近三年教研工作情况做总结概述。

自评内容分九大板块: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课堂教学实践情况、优质作业设计情况、学科教学质量情况、校本课程开发情况、教研组学术水平情况、区域引领辐射情况。

自评报告字数不超过3000字,纸质自评报告递交一式三份。

(2)每个板块内容都要提供相应实证材料,可以是纸质材料,也可以是电子材料。实证材料分别按照上述的九个板块内容组织装订成册或装文件盒。

(3)递交电子资料:一张光盘(内含两个文件夹内容,分别是自评报告实证材料,其中实证材料文件夹内再建九个文件夹,分别以九大板块内容命名)。教研组递交的纸质实证材料和电子实证材料可以不重复。

说明:以上1-3项优秀教研组评审材料请递交到宝山区教育学院(宝林路29号),中学学段交文华楼402室周毅老师收,小学和幼儿园材料交文华楼604室徐少妹老师收。材料集中递交时间:2020年8月31日—9月1日(8:30--16:30)。

3、区级初选与复评

区教育学院教研室组织专家组,根据宝山区第九届优秀教研组评审方案的要求,于2020年9月2日至30日期间,分学段进行初选,评委根据学校教研组提供的自评报告和实证材料,遴选出申报名额中50%的学科教研组参与区级复评。

区级复评于2020年10月期间进行,参与复评的教研组,制作好8分钟PPT介绍,由学科专家组评委按照各学科评审要求作复评,遴选出60%作为区优秀教研组候选对象。

5、区级终评

区级终评由区评审领导小组审定,于11月30日之前完成终评。

四、  区第九届优秀教研组评审表彰与总结交流

2020年12月,经区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公示一周,并择日举行表彰和总结交流活动。

 

 

 

宝山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9日

附件1:第九届优秀教研组评审指标.doc

附件2:第九届优秀教研组评审学校选拔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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