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综合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5-26 08:03:19 点击数: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宝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通知》沪宝消防委办【2020】10号文转发给大家,请全区教育系统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抓好具体落实。
一是大力宣贯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2017年12月29日发布)及应急部、工信部、公安部、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95 号);二是讲深、讲细、讲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案例及其危害。各单位深入开展本单位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的宣传;三是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的常识,各单位做到多渠道宣传,全方位覆盖;四是各单位全方位排摸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宝山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