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计财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5-22 12:19:31 点击数:
各单位:
2020年春季资助工作已经开始,,3月份资助中心已经将相关资助工作申请要求和新政策已做了布置,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本学期资助材料上交时间根据各学段开学做相应的调整,现将春季学期资助工作布置如下:
一、基层单位上交材料要求
1、《上海市基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随班就读申请表》一式二份,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
2、《领导小组情况表》一式一份,学校盖章。
3、《资助申请汇总表》一式二份,学校盖章。
4、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字单位编号+学校,文件夹内有《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情况表》《学生资助汇总表》两个文件,然后刻光盘,光盘上写明单位编号及学校全称(样式:编号+XX中学)。
二、基层单位上交材料时间
5月27日 区管、民办高中
6月 3日 区管、镇管、民办初中、九年一贯制初中
6月11日 区管、镇管、民办小学、九年一贯制小学
6月12日 区管、镇管、民办幼儿园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其他要求:
学校对新资助政策一定要宣传到位。
学校领导小组对资助材料的审核要严格把关。
春季学期截止日期:6月12日,超过截止日期不再办理。
附2020年春季资助汇总表(见附件1)
汇总表填表说明:
(一)义务制学校
1.课外活动费本学期不做申请
2.餐费按照3个月*22*每天标准计算
3.校车费按照3个月*200元
4.校服费按实申请
(二)幼儿园
1、保育教育费2个月*每月标准
2、餐费、点心费按照2个月*22天*每天标准计算
3、课外活动费本学期不做申请
4、课程材料费、生活用品按原标准
5、校车、延时服务费2个月*每月标准
四、基层单位上交材料地点:
宝杨路55号,1号宿舍楼一楼(120办公室)
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请大家进校园配合门卫做好登记、测体温工作。
附件:
宝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