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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通知

作者:计财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1-07 18:01:36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委及市资助管理中心的精神,现将2020年春季宝山区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宣传与填报

1、做好资助工作宣传,确保每个学生及家长知晓学生资助这项工作,并根据区资助工作要求指导家长做好资助申请工作。

2、学期结束寒假将学生资助申请表下发给学校受资助的学生,希望学生家长在开学初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审核盖章,残疾学生教育申请表到区县残联审核盖章。随班就读学生请填写《宝山区随班就读学生教育申请表》

3、义务制学校非本市户籍申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扶贫手册及复印件,低保、特困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核盖章, 学校提供《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截屏(全屏)

4、开学后学校资助评审小组收取学生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应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核定(低收入困难家庭需先核查经济状况后认定);孤儿、烈士子女家长(监护人)应提供孤儿证明、烈士证明、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残疾学生必须提供上海市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或《阳光宝宝卡》原件及复印件,随班就读学生必须提供宝山区特教指导中心下发的《随班就读登记表》,另外,随班就读学生中持有残疾证的学生必须到残联盖章】,学校审核通过后填写学生资助汇总表。(户口本复印件应全本复印,复印从首页开始,不得跳页)(所有复印件由学校自行存档不需上交)。

4资助申请表用水笔填写(不允许用圆珠笔、铅笔)标*号为必填,用A4纸打印,学籍主号和副号有学校提供,资助申请表不允许涂改,不符合要求退回重新填写,发给学生填写的学生资助申请表必须在一页内

5新政策没有出来之前,按照原来的政策执行,如下学期有新政策出台会第一时间通知各单位。

二、上交材料时间及要求。

1、2020年春季资助工作区资助管理中心开学初会具体布置、具体要求挂宝教网、邮箱及QQ群。

三、工作联系及说明:

1. 宝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公共邮箱及QQ群,方便联系问询与信息交流。

宝山区资助中心邮箱:zz20150923@126.com   密码:66795163

宝山区学生资助QQ群:478512569

2. 宝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宝山区宝杨路55号,行知中学1号宿舍楼614室,联系人:桂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66795163,66793067。

宝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月2日

附表:

                 附表1上海市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请表.doc

     

                附表2上海市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申请表.doc

     

                附表3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申请表.doc

     

                附表4上海市残疾学生免费教育申请表.xls

              

               附表5宝山区随班就读学生免费教育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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