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计财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10-15 18:43:18 点击数:
区级各预算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区级预算管理,规范预算调整行为,根据区财政局调整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调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预算调整原则
(一)从严从紧原则。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各项支出,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预算。确需调整预算的,应遵循必须、必要的原则,要依据充分、理由合理、说明翔实、测算准确,从严从紧控制预算调整规模。
(二)合法合规原则。各单位预算调整应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进行,项目支出不与基本支出相互调整,人员经费不与公用经费相互调整。
(三)追踪问效原则。本次预算调整申请增加安排的项目实行“安排必执行,执行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对申请增加安排的项目,确保当年全部支出,无法支出的年底将全部收回,下一年度也不再安排。
二、部门预算调整范围和内容
2019年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的支出,主要包括:
(一)、基本支出中由于人员和政策变化后,预算单位需调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人员经费调整主要有:按实际月份调减退休人员经费、调出人员经费,调增调入人员经费、新近教师经费、其他增加减少人员经费。
内容: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长休人员经费、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丧葬费、离休人员护理费等。
2、公用经费调整主要有学生人数变动而调整公用经费、人员变动调整的工作餐补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清算、困难学生减免等;
(二)、项目经费调整: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今年能实施完毕的各单位专项报告。
三、部门预算调整要求
1、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聚焦重点严控一般。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基本支出结余和二年以上的项目结转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各单位分析至年底经费使用情况,年底无法完成支付的经费21日前报告至计财科,计财科予以调减预算,否则财政将收归国库。
2、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各单位加强项目支出执行情况分析,对当年无法执行完毕且无须结转到下年的项目原则上应予以调减。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支出原则上应在11月底前执行完毕。
3、强化部门主体责任,严格控制调整范围。自下而上,按规定程序,逐级编制、审核、汇总,提高部门预算调整的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除了按规定内容调整人员、政策因素以及部分专项经费等外,其他项目经费一般不予调整。部门预算调整一经批准,一律不准超预算执行。
四、部门预算调整注意事项
1、预算单位应根据教育局下发的各类 2019年预算调整明细表,逐项准确调整部门预算。请人事干部根据具体情况填报“人员经费预算调整表”、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公用经费预算调整表”、“社保、公积金预算调整表”、“福利费、工会经费、离退休费预算调整表”。
2、本次调整预算为2019年最后一次调整,请各单位认真对分析,确保数据真实无误,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科学编制调整预算。
五、部门预算调整上报
各预算单位请于2019年10月21日前将部门预算调整相关数据在“宝山区教育局预算编制平台”中填报提交,财务结算中心审核汇总后报送至区教育局审定,10月25日前在财政局“宝山区财政业务信息处理平台”中填报。
特此通知
附:
4、2019年基层单位福利费、工会经费、离退休等预算调整明细表.xlsx
宝山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