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9-18 00:01:40 点击数:
各公办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推动“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现开展新一轮公办学校(幼儿园)章程核准备案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核准对象:
1.2013年以后建章未申报核准的新建学校;
2.2013年以后章程内容变更或原章程废止重新制定新章程,且未经重新核准备案的学校。
二、上报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宝山区学校章程核准备案登记表;
2.学校章程文本。
三、上报时间:
2019年9月23日(上午9:00—17:00)。
四、上报地点:
区教育局A119(联系人:王芳,电话:66592639)。
请各学校按照《
宝教13089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健全和完善学校章程的指导意见.doc)文件要求,做好章程核准申报工作,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宝山区教育局
宝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