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综合科 来源: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9-06-24 17:07:25 点击数:
各学校:
2019年暑期即将来临,现将学校暑期安全工作及暑期安全教育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教育
1.暑假前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重点是“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36条” (见附件1),特别加强防溺水、防性侵、防网络沉迷、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专题教育。
2.各学校自即日起通过电子屏、学校宣传栏等多形式多途径,进行安全警示。
3.放假前,通过印发《告家长书》、组织开展“家长接待日”活动、组织参加“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掌握家庭教育技巧,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负责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
1.技防设施:包括视频监控、110报警装置、红外报警装置、电子围栏及设防撤防等设施是否正常工作。
2.消防设施:从即日起至9月15日,每月做好夏季消防自查工作,包括消防水泵房、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栓及灭火器、逃生指示牌是否配足配齐等,同时做好相关台账的记录。
3.用火、用电、用气:对线路、开关、插座、煤气、食堂油烟管道等进行全面检查。电气线路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现象;是否及时关闭电源、煤气阀门;是否及时清洗食堂油烟管道等。
4.运动设施:对户外篮球架、足球架、单杠、双杠及户内向社区开放的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5.校车使用单位要严格根据《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自查自纠。租用社会车辆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必须严格遵照宝山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用车安全相关审核备案管理程序办理。
6.学校要督促在建工地的承建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工地安全。
区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安全教育活动
1.从即日起至开学前,继续组织参加2019年第十二届上海市中小学师生公共安全知识网上竞赛,确保参赛率。
2.各学校组织“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开展“上好一节开学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见附件2)”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于9月1日上交,各校自行保存,随时备查)。组织开展好“我是小小消防员”绘画作文征集活动(见附件3)。新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全区各中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活动,可以邀请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员配合开展以实践体验、案例警示、逃生技能、查找隐患等内容为活动主题的班会活动。高中学校,在新生军训活动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体验活动,有条件的初中学校也可以结合军训开展。借助暑期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接受消防安全知识辅导讲座、应急疏散演练、火灾报警和灭火器使用等消防技能培训。
3.开展“绿色悦读,书香伴我成长”读书活动(见附件4、5)。
4.开展暑期防交通安全事故专题教育,发放《预防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告知书》(见附件6),及时签订家长知晓回执(见附件7),回执于6月28日前100%反馈,学校留档三年。
四、其他
1.各单位要安排好暑假期间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2.如学校发生突发事件的,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及时上报情况。
附件3:关于上报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参赛作品的通知
附件4:2019.5绿色悦读活动通知 附件5:六一及暑期荐书榜单
宝山区教育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