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基教科 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19-06-22 04:50:19 点击数:
各学校(含职成校、青少年活动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教体艺函〔2018〕5号)及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弘扬和培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19年宝山区将评选推荐新一批“上海市非遗进校园优秀传习基地”各“宝山区非遗进校园基地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1.上海市非遗进校园优秀传习基地:
申报对象为宝山区各中、小学或青少年活动中心;现有第一、二批区级基地校与非基地校均可申报市级优秀传习基地。非区级基地学校若申报市级基地,视为同时申报区级基地校。推荐总名额为2个单位。
2.第三批宝山区非遗进校园基地校:
申报对象为全区范围内的中、小学(第一、二批基地校除外),评选不超过8个区级非遗进校园基地校。
二、评选时间节点
1.上海市非遗进校园优秀传习基地
为了给学校预留充足申报时间,经与市文教办协商,我区市级非遗传习基地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将在市级通知基础上延迟两周,即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星期三),各校请在上述时间前提交相关材料,晚于此时间提交的材料将视作提交区级地基校申请。
2. 第三批宝山区非遗进校园基地校
宝山区非遗基地校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8日(星期三)。
三、评选条件
(一)市级推荐条件
参见附件市级通知
(二)区级评选条件
1.制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习暨非遗进校园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并能够按计划落实。
2.具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传习传技相关的研习成果或相关非遗校本课程,并鼓励、组织学生积极参与。
3.配备有丰富经验和一定专业能力的兼职带教老师辅助非遗项目传承人进行教学工作。
4.设有相关非遗项目教育教学活动教室(场地),经常性开展优秀传统文化项目宣传普和实践体验活动。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市级基地的单位请填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习暨上海市非遗进校园优秀传习基地申报表》(加盖公章),重点反映近年来的非遗保护传习情况(1000字左右及成果图片4张)。7月10日前提交单位视作同时提交市级基地与区级基地校申报(已挂牌的区级基地校除外)
请申报学校将申报材料于7月1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五份)寄送至教育局基教科A205,联系人:张霆熊,联系电话:1381779773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sjyjjjk@163.com。
2.仅申报区级基地校的单位可填写《第三批宝山区非遗进校园基地校》(加盖公章),重点反映近年来的非遗保护传习情况(1000字左右及成果图片4张)。9月18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寄送至教育局基教科A205,联系人:张霆熊,联系电话:1381779773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sjyjjjk@163.com。
附件1:关于推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习暨上海市非遗进校园优秀传习基地的通知
联系人:基教科 张霆熊 联系电话:13817797730
少年宫 曹丽丽 联系电话:13801979018
宝山区教育局基教科
宝山区少年宫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