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综合科 来源: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9-06-11 17:46:41 点击数:
各相关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19〕4号)要求,我区拟于2019年9月-10月开展2019年依法治校标准校、示范校验收工作。为了解学校依法治校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工作开展,请各学校对照指标进行梳理,完成《依法治校创建推进工作中期自查表》(见附件),于2019年6月28日前交教育局综合科。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66592639
联系地址:宝杨路158号A119室
附件:依法治校创建推进工作中期自查表
宝山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