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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校师生参与《上海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公共安全知识竞答和技能展示活动》的通知(局办165)

作者:综合科 来源: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9-06-11 00:31:12 点击数:

各中小学(成职校):

为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92号),《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基教司函【20192号)要求,持续推进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2019年6月1,上海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公共安全知识竞答和技能展示活动启动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全区中小学生参与率,请各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此项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

活动项目包括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上竞答、气象科普知识学习和体验、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现场展示(活动方案见附件1)。

二、活动组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上海市红十字会等5单位负责领导和指导本次活动。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东方绿舟青少年活动营地负责承办本次活动。

全区各中小学校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的指导意见以及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普及与传递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地震安全、防溺水、防踩踏,防恐防暴、防性侵害、防网络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与技能。提升广大中小学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危急状况应急处置能力。

全区各中小学校落实好每学期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课时要求,充分利用市、区、校公共安全教育实训体验场所,开展体验式公共安全教育活动。要与公安、消防、卫生健康、气象等专业部门建立公共安全教育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家长资源,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希望全区中小学校积极组织全校师生(鼓励家长)认真参与,教育局将在宝教网上适时对各学校参赛情况进行反馈。

三、活动奖励

    1.网上知识竞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教师组,分别设个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设区、学校优秀组织奖各10名。

2.现场展示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

四、视频、摄影资料

全区各中小学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开展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公共安全教育活动视频、摄影资料(各块不少于两个学校)上交宝山区教育局综合科A119办公室(提交要求详见附件2)。

附件1:上海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公共安全知识竞答和技能现场展示活动方案

附件2:视频、摄影资料提交要求

附件3:宝山区中小学(成职校)名单

                                     

                                             宝山区教育局

                                             20196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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