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基教科 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19-06-10 19:57:15 点击数:
各学校:
现将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国中小学组织开展“我爱祖国同唱国歌”活动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按要求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要求:
1. 各校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把此次“同唱国歌”活动作为学校开展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落实好;
2. 各校要认真落实好“学国歌”、“知国歌”、“唱国歌”和“拍国歌”的各个环节,强调全体学生参与,体现歌唱规范性,并凸显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
3. 拍摄视频内容可以是“同唱国歌”,也可以是“爱国歌曲”作品,视频格式详见通知;
4. 请各校于7月10日前将视频作品刻盘(盘上标注“**学校+同唱国歌”文件名)一份,寄送至宝山区教育局宝杨路158号A203办公室田老师收,并请同时上传宝山文明网的“童心向党”专栏。
宝山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0日
附件: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国中小学组织开展“我爱祖国同唱国歌”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