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育局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5-31 16:12:28 点击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成校、业余大学: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8〕59号),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以及《宝山区关于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进一步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各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应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本市、本区总体部署,加快建立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全体参与、统筹管理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提高全体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意识,建立长效的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宣传机制。为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美丽宝山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育人为本,全面实施。把生态育人作为核心,全面做好组织管理、宣传教育和校园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建立垃圾分类投放规范管理机制。加强与部门联动,提倡学校创新思路、举措,利用家庭、社区资源合理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突出重点,培育特色。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根据学校自身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品牌活动项目。
三、工作目标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有利于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2019年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100%;到2020年,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明显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分类标准。各学校做好垃圾分类标准的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具体分类标准参考《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沪府办规〔2018〕8号)。
2.规范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各学校应按不同垃圾类别设置收集容器及投放点。针对学校特点,设立纸类专项回收容器,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设置湿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还应当设置餐厨废弃油脂专用收集容器。学校配置垃圾箱房的,应当成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应当增加设置湿垃圾容器。
3.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帐制度。学校应设置台帐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委托规范的收运单位,建立双向监督机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
4.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按时清运垃圾,湿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工作。
5.做好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
(二)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1.重视学生生态文明教育。逐步建立包括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各条线要加强对学校教师的培训,各学校要依托参训的教师骨干,组织本单位其他教师的培训,力争让所有教师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明白人、引路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教育基地及校内环保社团建设。
3.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将垃圾分类融入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总体内容之中,组织学生参与垃圾分类活动。组织学生参观垃圾处理企业,零距离了解垃圾处置的工艺和流程。结合中小幼学校科技、艺术活动,鼓励学校、学生自主创新、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的科技发明,鼓励学生开展废物利用的创新项目与艺术创作。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2019年宝山区中小幼学生垃圾分类知识挑战赛”,力求全区中小学师生100%参与, 答题正确率100%。每校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如环保主题月、主题班会、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现场交流等。注重利用新媒体资源宣传推广,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开展大手牵小手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等其他垃圾处理工作
各校要加强教学和实验垃圾,特别是含危险废物成分的垃圾应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理。要严格区分教学和实验中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对日常生活垃圾,学校要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促进减量化、资源化;对实验室危险废物,要坚守安全红线,专人管理,重点监控,定时巡查,建立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要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分流收集、运送、贮存、交接及处置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管理,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危险废物标识,不得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各学校应当将实验室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建立交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校内产生的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参照行业规定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教育局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区教育局成立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部署、协调各校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校是开展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责任主体,要成立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组,制定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梳理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门人员。要建立校内各部门多方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
(三)加大经费投入。区教育局要加大校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安排经费保障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四)密切部门协作。区教育局各部门紧密对接相关委办局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困难和问题。区教育局要将垃圾分类的师资培训纳入教育培训体系;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要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综合科联系环保部门加强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工作的指导;体卫艺科联系区绿化市容局等部门支持学校做好指导衔接工作,适应和满足学校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需求;局计财要落实相关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保障;局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报道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局团委应积极推进小手牵大手和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助推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监督管理。要按照区政府的制度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要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文明校园创建评比考核指标;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教育局对学校年度考核及特色学校评选、绿色学校评选评估指标之中。
请各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参照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