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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等重大节日 环境宣传工作的通知(局办106)

作者:党委办 来源:党委办 发布时间:2019-04-29 18:58:19 点击数:

各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上海解放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之年。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上海市升挂使用国旗管理办法》的要求,围绕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庆祝上海解放70周年等重大节庆节点,综合运用国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联系实际,形成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等节庆浓厚的环境宣传氛围。

2、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升挂使用国旗,营造热烈、和谐的氛围。正确升挂国旗请参照市委宣传部、市绿化市容局联合发布的道路灯电杆悬挂国旗设置规范。

3、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方案,认真组织一次环境检查,及时更新陈旧、破损及不规范的国旗以及内容过时的各类标语和宣传品。

4、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宣传口号见附件,请结合实际选择使用。宣传口号、国旗升挂设置规范样式以及统一设计的宣传海报样式可登录东方宣教资料网(www.dfxj.gov.cn)查询和下载使用。

特此通知。


附: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宣传口号(参考)


宝山区教育工作党委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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