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基教科 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19-04-12 21:14:18 点击数:
各相关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我区在市教委的统一部署下,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学校自评工作,感谢各学校的重视与支持。全区共127所学校参加自评,经初步统计,达标学校94所,基本达标学校32所;不达标学校1所。
现根据上级要求,局将组织专家对自评的学校进行核查确认,并在评估系统平台上完成核查确认。请在自评中基本达标学校(32所)和不达标学校(1所)作自我诊断分析,按要求填写附件表格,于4月18日前,以纸质稿寄到基教科A209室吴谦老师处,联系电话66592019。
请相关学校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并上交自评分析表。
宝山区教育局基教科
2019年4月12日
附件:
宝山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自评分析表
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 校长: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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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未达标原因分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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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请登陆网站http://dc.emis.edu.cn/jcjy,检查评价结果,学校评价结果为基本达标或不达标的学校需要填写此表格。
2. 请对照自评表中未达标的指标,填写相应的各级指标内容,并就该指标的未达标原因进行重点分析。如有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可以在备注一栏填写。
3.此表为模板,各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行数。
4.请于4月18日前,以纸质稿寄到基教科A209室吴谦老师处,联系电话665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