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体卫艺科科 来源:体卫艺科科 发布时间:2019-03-21 16:37:42 点击数:
为提升青少年学生的艺术素养,拓宽审美视野,展示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推进立德树人工作。宝山区教育局拟定于2019年3-4月举办“2019年宝山区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和展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宝山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宝山区少年宫
二、活动主题
本届比赛以“阳光下成长——彩笔巧飞舞、童心庆华诞”为主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活动规则
(一)项目和组别
设绘画、书法两个项目,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
(二)规格
绘画: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国画:69×69cm、69×46cm或69cm×138cm;
版画:纸张为50×70cm,其中画面为4开;
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书法/篆刻:书体不限,作品尺寸35×138cm;对联请写在一张纸上。
(三)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2018年11月—2019年4月间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作品在选送市级比赛时每个组别不超过3件。
2.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
3.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4.评选方式
本次比赛由各学校组织报名和初评工作,区级组委会评选本区优秀作品,并将优秀作品推荐到市级参赛。
三、奖项设置
1.区级比赛将按照项目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
2.优秀作品奖推荐至市级参数赛,市级参赛作品也将分项目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
3.学生作品获市级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可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四、参赛方法
1.请登录宝教网下载活动通知及附件。
2.各学校可根据情况自愿报名,报名限额如下:
|
学校类型 |
书画作品 |
|
幼儿园 |
不超过5幅 |
|
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 |
不超过6幅 |
|
九年一贯制学校、完中 |
不超过8幅 |
|
美术特色学校(普通学校) |
不超过10幅 |
|
美术特色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中) |
不超过12幅 |
3.送交作品的同时,应附学生参赛登记表和本单位集体汇总表(附件1-作品汇总表格 ),所有作品请不要装裱。
4.报名流程:请指导教师登录“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上传学生作品,并将打印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作品表格(参赛登记表)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书法作品请在正面落款旁用铅笔标注:2019上 区号(宝山区为16) 组别 序号,例:2019上 16A3,2019上 16B5,2018上 16C7。
项目:绘画 H 书法 S
组别:幼儿 A 小学 B 中学C
5.各学校认真填写集体汇总表(附件),并在送稿前发送至邮箱bsqzcb@126.com。
五、收稿时间、地点
1.收稿地点:宝山区少年宫(盘古路428号)少年厅。
2.收稿时间:4月10日(周三),8:30—16:00。
3.联系人:陈晨倩,联系电话:56695073。
九、其他事宜
1.本赛事市级获奖情况将录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2.获得市级比赛一、二等奖的作品不退稿,市里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作品将统一退稿。
3.请各学校将作品以照片形式备份。
4.比赛结果将通过宝山教育信息网公布,请注意浏览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