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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宝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主题、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的通知 (局办054)

作者:党委办 来源:党委办 发布时间:2019-03-19 22:01:49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宝山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提名)(2018-2020年)的各项工作水平,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公众知晓率,调动全区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区创全办通知,现向单位开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主题、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的征集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宝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主题

2.宝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口号

3.宝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主题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9319日至201941

三、征集内容

1.创建主题:即宝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愿景目标。字数控制在10字以内。要求对文稿的创作理念和文字涵义进行说明。

2.宣传口号:即宝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宣传标语、鼓动口号。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3.主题标识(LOGO:即体现宝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主题的图文符号。递交作品需同时对两部分内容进行说明:一是设计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二是对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所蕴含的背景、意义等)。

四、征集要求

各单位要将本次征集活动作为一次宝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主题宣传活动,自下而上发动教师、学生、家长积极参与。

1.报送数量:各单位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将征集作品初步筛选,择优报送区教育局。

2.投稿形式:请各单位将文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宝山教育新闻宣传中心邮箱:bsjyxwxczx@126.com,压缩包名称格式为:“XXX学校文明城区创建”

3.作品规格:平面类作品存储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400DPI像素,作品规格为A3,颜色模式CMYK,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作品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

2.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3.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4.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一经获奖,组委会将联系作者提供原文件。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联系人: 虞 琦      联系电话:66592567

 

附件:宝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主题、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

 

                      

附件:

宝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主题、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

单位名称:               (此项由申报单位填写)

作者姓名

 

 

 

出生

年月

 

 

 

职务

 

 

 

毕业(在

读)院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E-mail

 

参赛作

品类型

□宣传口号

数量

(件)

□主题标识(LOGO

(件)

□吉祥物

(件)

创意说明:

 (可附页)

合作作品请注明合作者姓名(请注意排列顺序)

 

(单位选送作品请加盖公章)

此表可复制,请认真填写,并与参赛作品一并提交给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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