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综合科 来源: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9-03-13 22:48:02 点击数:
各学校:
根据市教委最新要求,我市将于2019年全面完成依法治校标准校创建工作。现将沪教委法〔2019〕4号文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以及沪教委法〔2017〕14号文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至2019年底,我区须完成全区所有学校的依法治校创建工作。请尚未完成依法治校创建的学校于3月底前填写《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创建申报表》(见沪教委法〔2017〕14号文附件6),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综合科A119办公室,邮编201999),并将申报表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正式启动创建。同时按沪教委法〔2019〕4号文件要求做好创建指标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教育局将于2019年10月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初审工作。
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66592639
附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
宝山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