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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工会 关于评选宝山区第四届“学陶师陶楷模”“学陶师陶标兵”的通知(局办046)

作者:党委办 来源:党委办 发布时间:2019-03-08 22:01:22 点击数:

各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学陶师陶,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的浓郁氛围,区教育局党委、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宝山区第四届“学陶师陶楷模”“学陶师陶标兵”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评选“学陶师陶楷模”“学陶师陶标兵”活动由局党委领导,局评选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政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公室。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我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者。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以高尚的道德情操、精湛的教学艺术、良好的教师形象去培养学生、影响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依法从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认真学习、模范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得到师生、家长充分公认。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具有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刻苦钻研业务,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教育改革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并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五年以上。

4.尊重同志,团结协作,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有较好的自身素质修养;不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5.率先垂范,不搞有偿辅导或有偿家教,深受学生及家长的尊敬,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

要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育人能力和师德水平,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关爱学生,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三、推选名额

1.公办高中(含完中)、区管初级中学和民办中小学、职成校以及校外教育机构、宝山业大、教育学院可推荐1人;

2.区管小学和幼儿园由学区统一推荐12人;

3.镇管学校由镇教委统一上报(具体名额见下表)。

所属镇

推荐名额

所属镇

推荐名额

大场镇

2

淞南镇

2

顾村镇

2

庙行镇

1

罗店镇

2

月浦镇

1

高境镇

2

罗泾镇

1

杨行镇

2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引导教师充分认识开展“学陶师陶楷模”“学陶师陶标兵”评选活动的意义,将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载体,作为对《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具体要求再学习的一次契机,从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

2.单位初评。各单位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可采取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学校(学区、镇教委)研究产生“学陶师陶标兵”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预备人选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样张见附件1)。

3.上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向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党委办公室)上报“学陶师陶标兵”候选人预备人选申报材料,内容包括(1)《申报表》和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稿发送至bsjyxwxczx@126.com,书面打印稿各一式十份。(2)反映本人在学校管理、师德教育、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证书、论文等材料复印件一式十份。(3)典型事迹材料由学校撰写,字数2000字左右。(4)推荐表请勿与其它材料装订在一起,所有材料均双面打印,避免过度包装。

4.推选候选人。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基层学校推荐的候选人预备人选中进行甄选,经评选、考察后确定区第四届“学陶师陶标兵”候选人。

5.汇报答辩。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进行汇报答辩,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第四届“学陶师陶楷模”“学陶师陶标兵”人选。

6.命名表彰。本次评选出的“学陶师陶楷模”“学陶师陶标兵”人选,将在今年教师节庆祝大会上予以表彰。

7.事迹宣传。局教育新闻中心将在本市、本区主要媒体和教育媒体对第四届“学陶师陶楷模”“学陶师陶标兵”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各单位要通过校园网、微信等媒体平台以及各类会议、座谈会,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学习宣传。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评选范围、对象、标准、条件和要求操作,真正把学生满意、同行满意、社会满意的师德表现一贯优秀的同志推荐出来。凡不按规定程序、要求操作,以及提供个人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学生、家长、教师参与评选,可通过群众推荐、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产生校级“学陶师陶标兵”若干名。也可结合“学陶师陶标兵”的评选活动,组织开展“抵制有偿家教”、“师德自律签名”和“遵守师德宣誓”等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巩固我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成果,促进教育行风建设。

3.请各单位于412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十份)连同单位推荐评选情况小结(包括推荐方法、程序、结果等)上报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bsjyxwxczx@126.com,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4.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字数要求2000字左右,包括推荐人选的基本概况、工作实绩、曾获主要荣誉。要求内容详实、突出实绩、文字简洁。要突出推荐人选的个性特点,重点介绍推荐人选在教育教学和育人育才等方面作出的贡献。在撰写主要先进事迹的基础上,对推荐人选事迹进行简要概括,形成个人先进事迹简介,字数在5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坚持真人、真事、真情的原则,以“为人、为师、为学”为主题,充分展现新时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形象,聚焦人物的一件或几件具体感人故事,使“严谨笃学、无私奉献”的高尚风范可亲、可近、可学。同时请提供主要论著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及荣誉称号证书等复印件。

5.此次授予的荣誉称号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生重大问题或有群众举报,经调查属实,将撤销其荣誉称号。

联 系 人:宝山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于海波

联系电话:66592557

联系地址:宝杨路158409室(邮编:201999

电子邮箱:bsjyxwxczx@126.com

 

附件:宝山区第四届“学陶师陶标兵”候选人预备人选单位公示样张

宝山区第四届“学陶师陶标兵”预备人选申报表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工会

    2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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