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育局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12-01 01:39:47 点击数:
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冬季为雾霾高发期。为有效应对空气污染,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请各位校(园长)务必及时关注“上海教育督查”所发送到手机的最新空气质量短信信息,并根据短信提示,严格按照《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2018版)》《上海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要求,合理安排学生活动。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2016年修订)》的通知
宝山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