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综合科 来源: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8-11-30 18:17:20 点击数:
各学校:
今年12月4日是第5个国家宪法日,12月3日至12月9日是上海市第30届宪法宣传周,也是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之后的第一个宪法宣传周。现根据宝法宣〔2018〕3号文即《关于开展宝山区第30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各学校因地制宜的开展形式多样、紧扣“维护宪法权威 建设法治宝山”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开展宪法主题班会课、国旗下宪法讲话、晨读宪法、宪法演讲、法律知识竞赛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宪法基本常识,推动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要充分发挥师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创新学校管理,促进法治建设。请各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文字信息、照片)认真填写《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区第30届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汇总表》,于12月10日前寄到宝杨路158号局综合科A119办公室(邮编201999)邮箱:bsjyjzhk@163.com 传真:66592901。
附件: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第30届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汇总表
宝山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