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0-25 20:35:41 点击数:
各教育单位:
根据区网信办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宝山区教育系统有关校园网络安全保障工作,针对目前广泛使用的各类LED大屏(智能电视),特做以下要求:
1. 禁止任何向LED大屏发送信息的计算机(或其它移动终端)与互联网联接;有智能电视的学校必须关闭智能电视的投屏功能。
2. 制定有关LED大屏(智能电视)的使用规范,在大屏使用期间应有专人现场监控,使用完毕后关闭电源。
3. 即日起对本校各类LED大屏(智能电视)的登记与排查并填写登记表,暂停新建LED大屏等有关项目。
4. 登记表请于2018年11月1日前发送至区教育信息中心陆超宇老师邮箱。(邮件地址:cy3578@163.com),登记表应包括单位负责人姓名与联系电话;大屏(智能电视)开关控制人员姓名与联系电话,大屏(智能电视)所在地埋位置信息。若本单位无LED大屏(智能电视),在“大屏面积”处填写“0”,操作员信息可不填。
LED大屏(智能电视)用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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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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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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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屏总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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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位置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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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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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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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屏操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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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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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山区教育局委员会
宝山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