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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学年秋冬季学校饮食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病工作自查的紧急通知(局办322)

作者:体卫艺科科 来源:体卫艺科科 发布时间:2018-10-21 05:15:50 点击数:

 

各学校、幼儿园:

秋冬季是传染病的高发期,近来食品安全问题也是有发生,为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确保进博会顺利召开,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病保障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秋冬季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病工作,依法实行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病工作校长负责制,成立相关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建立由学生家长等组成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病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卫生防病等相关工作的自查(见附件12018年上海中小学(含托幼机构)卫生工作专项检查自查情况表),并根据自查表中出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严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如有疑似事件发生,务必第一时间上报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市场监管所和教育局。

二、认真做好学校饮食饮水安全工作

(一)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证照”制度。对引进的社会餐饮单位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或签订供餐合同(或协议)。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食品安全专职管理员、食堂负责人或厨师长和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各类培训合格证食堂从业人员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学校食堂必须要有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供应饭菜;没有食堂的学校必须订购持有“学生盒饭”经营资质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生产的盒饭。认真做好 “阳光午餐”追溯管理平台的工作,做到使用率、验收率和预警处理率达100%,及时更新阳光午餐平台的相关证照和证件。

2.切实抓好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规范操作 。要求从业人员每天对食堂进行全面清洁、餐具消毒、销毁过期食品与原料等;着重进行一次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食品原料先进先出,食品加工过程生进熟出,烧熟煮透,严禁供应改刀菜、凉拌菜;严格执行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停止在校一切聚集性的节日会餐;认真做好各类台帐记录。学校要将每天的菜谱公布于校门口醒目的地方。在学校食堂全面开展学生及家长“放心食堂”建设,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并在其指导下,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3.切实做好食品采购索证工作 。一是坚持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严禁采购假冒伪劣或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及原料;二是根据规定需要索证的食品,必须向供货商索取检验报告或可溯源的购物凭证;三是采购的食品在入库前和使用前要检查所购食品与凭证,物单相符后方可入库或使用;四是妥善登记、验收、保管好索证资料,不得涂改和仿造;五是通过完善索证制度,严防劣质油脂(含地沟油)、病毒死猪肉、不合格餐具、劣质豆制品及不合格主食流入学校食堂。

4. 重点自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发生疑似事件未第一时间上报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市场监管所和教育局。

2)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责任不到位,未积极履行原材料追溯义务,索证索票制度未落实,供货渠道掌握不清。

3)原料、调味料等食品进货查验责任不到位,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尤其是对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食品标签、无生产厂家的原材料把关不严。

4)无原材料清查盘点制度,存放过期、变质食品。

5)加工操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堂物品摆放不规范。

6)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培训证,带病上岗。

7.学校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校长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本应自身承担的责任转嫁给配餐企业与外包公司,将工作责任“外包化”“转移化”。

8)未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9)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脏乱差。

10)学校食堂及外包配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服务许可证过期及逾期不办理的。

(二)切实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

要对学校、幼儿园饮用水卫生安全开展自查,重点是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饮用水设施设备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等。有直饮水的学校要严格按照《上海市中小学校校园直饮水工程建设和维护基本要求》(沪教委体[2013]15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做好直饮水水质每月检验,对直饮水管道进行清洗、消毒,按要求落实产品索证、设备清洗消毒、水处理材料更换等相关卫生管理措施,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为学生提供直饮水。

 三、严格落实学校卫生防病措施

(一)完善制度,措施到位,强化传染病防控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制度,继续严格做好晨检、因病缺课追踪登记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幼托机构因病缺课网络直报工作质量。要加强与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疫情信息沟通,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积极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做好学校教学卫生、生活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完善教室、学生宿舍等教学生活场所的卫生设施,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设置不合理的课桌椅等予以调整到位,对损坏的采光、照明、通风等设施要及时维修,确保正常运行。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对教学生活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搞好学校教学、生活场所室内室外环境的清扫保洁,清除卫生死角。保持教室、宿舍、阅览室(图书馆)、实验室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教室、学生宿舍要加强通风换气,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标准,严格落实学校禁烟工作。

请各学校、幼儿园,于1021日(周日)下午2:00自查表电子稿交bsjyws@126.com邮箱,同时将书面自查表由校长签字并敲好公章交教育局体卫艺科科(宝杨路158号)邮编:201999,教育局于周日下午500前把我区开展自查名单交市教委。

附件:1. 20182018年上海中小学(含托幼机构)卫生工作专项检查自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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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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