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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局办289)

作者:基教科 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18-09-25 23:00:59 点击数:

各中小学(含民办):

根据《教育部教材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材局函﹝20185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管理,维护教材权威性和严肃性,市教委决定开展本市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全面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检查主要内容

1.是否根据上海市统一部署,落实义务教育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的使用工作。

2.是否存在区域共享教材、校本教材、境外课程教材替代国家课程教材,或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 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教材检查工作,对本校使用的教材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于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清理。

2.建立长效机制。区教育局应在清查、梳理的基础上,完善课程教材管理机制,由专人负责课程教材有关工作,制定和完善中小学区域共享教材、校本教材编制选用管理制度。

3.上报自查情况。请各校按照填表说明完成《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宝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本课程开发使用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的填写,2018927日(星期四)下午4:00前,加盖本单位公章,送至宝山区教育学院(宝林路29号),小学文华楼604,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文华楼403。填表咨询:小学余亚萍主任,中学陶洁主任。

附件1: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

附件2:宝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校本课程开发使用情况调查表

 

 

宝山区教育局基教科

201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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