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基教科 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18-09-25 23:00:59 点击数:
各中小学(含民办):
根据《教育部教材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材局函﹝2018﹞5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管理,维护教材权威性和严肃性,市教委决定开展本市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全面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检查主要内容
1.是否根据上海市统一部署,落实义务教育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的使用工作。
2.是否存在区域共享教材、校本教材、境外课程教材替代国家课程教材,或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 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教材检查工作,对本校使用的教材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于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清理。
2.建立长效机制。区教育局应在清查、梳理的基础上,完善课程教材管理机制,由专人负责课程教材有关工作,制定和完善中小学区域共享教材、校本教材编制选用管理制度。
3.上报自查情况。请各校按照填表说明完成《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宝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本课程开发使用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的填写,于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下午4:00前,加盖本单位公章,送至宝山区教育学院(宝林路29号),小学文华楼604,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文华楼403。填表咨询:小学余亚萍主任,中学陶洁主任。
宝山区教育局基教科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