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综合科 来源: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8-09-20 17:21:30 点击数:
现将宝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宝山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上海市“七五”普法中期调查问卷测评工作的通知》,请遵照执行,并于10月10日前将对参与测评人数进行统计汇总并反馈至区教育局综合科(宝杨路158号119办公室,邮编201999,传真:66592901邮箱:bsjyjzhk@163.com)
上海市“七五”普法中期
调查问卷测评工作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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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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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测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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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