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宝教通知 >> 教育通知

关于推广关注“宝山教育”政务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局办223)

作者:党委办 来源:党委办 发布时间:2018-08-22 17:08:23 点击数:

 

各单位:

    “宝山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是教育局对外发布教育政策、展示教育工作进展、公布教育重要信息、播报教育新鲜动态的主要平台。“宝山教育”微信公众号自20159月开通上线以来,秉承“权威发布、沟通桥梁、服务平台”的功能定位,紧紧围绕我区教育中心工作,做好教育资讯发布和教育便民服务,涵盖政策解读、教育动态、便民服务等多个方面,致力打造“为公众服务的官微”。通过不懈努力,“宝山教育”目前粉丝群体不断扩大,阅读量持续走高,关注度不断增强,连续14个月在区政务微信公众号综合和实力排名中保持第一的优势,为我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增强“宝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的传播力、引导力,发挥其作为教育政务微信的教育宣传主阵地作用,扩大我区教育政策、教育工作、教育新闻、教育事件等信息的覆盖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宝山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关注的发动工作,切实提高“宝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的使用率,聚合教育正能量。

一、关注方式

    1.搜索“宝山教育”微信号进行关注。打开微信主页面,点击右上角“+”,选择“添加朋友”,然后在公众号中输入“宝山教育”,选择账号主体为宝山区教育局的公众号进行关注。

    2.扫描二维码关注。打开手机微信主页面,点击右上角“+”,选择“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关注”即可。(教育政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后)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学校)要重视和做好“宝山教育”政务微信订阅使用的发动工作。本着“教职员工全员参与,学生家长不落一人”的原则,积极落实向广大教师、学生、家长推荐关注“宝山教育”政务微信的工作,使宝山教育信息为更多的教师、学生、家长服务。

2. 各单位要提高“宝山教育”政务微信的使用率。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根据日常工作实际及时报送微信信息,联动使用“宝山教育”政务微信进行工作信息发布。

3.组建我区教育权威信息传播的四级微信群。为使教育权威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教师、家长、学生,避免小道消息干扰正常教育舆论导向,将在教育系统组建宝山教育权威信息传播微信群。宝山教育权威信息传播微信群分为四级,信息传播途径为:“区级—学校—班主任—学生家长”;主要方式为:每当有重大、重要教育政策发布或社会、家长、学生有相关的热点问题需回应、引导时,在官微等渠道发布的同时,在“四级微信群”从一级群逐级往下转发传播,使需要家长、学生了解的教育权威信息能够及时推送到终端,以最便捷的方式达到系统内信息对称。

宝山教育新闻宣传中心

20188

附件1:宝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 沪ICP备
    10030286号-3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学院 Copyright 2018 Shanghai Baoshan District Education Institute All Right Reserverd

地址:宝山区宝林路29号 邮政编码:201999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3621083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7:00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48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