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综合科 来源: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8-08-13 20:22:16 点击数: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青【2018】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根据通知要求于9月底前完成自评验收(上传办法另行通知),10月底前我局将会同区公安消防支队对全区30%的学校进行复查(具体名单另行通知),11月市教委和市消防局将对全市中小幼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青【2018】18号
附件2:《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试行)
宝山区教育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