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尊重考生的每一个高考志愿
作者:宝山教育信息网 来源:上海青年报
发布时间:2005-06-24 20:50:29 点击数:
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公布该省高考招生录取程序,强调尊重考生第一志愿。当本批控制线上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招生学校不得拒绝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否则省招办将代为录取。(6月22日《半岛都市报》)每年高考录取过程中,在一些高等院校、特别是重点大学,常常发生第一志愿符合学校分数线要求的高考学生录取完成后,在不能满足学校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学校宁可降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自己学校的考生,也不愿录取达到原来录取分数线、但并没有在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
之所以“歧视”非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在他们认为,第一志愿报考自己的学校,是“真心想上本校”,而在其他志愿填报本校,则说明考生“心不诚”。于是,宁可降格以求,使很多考生不得不抱憾而去。
其实,高考之后填报哪个学校的志愿,事关考生将来上什么大学,继而决定前程和未来。在这种人生关键的选择面前,相信所有的考生和家长都是慎之又慎。但是,目前我国的高考制度,考生填报所报考学校的志愿,大部分是在高考过后,考试分数和学校正式的录取分数线没有公布之前,由学生根据“估分”情况填报志愿。这样填报志愿的目的,为的是避免考生“扎堆”报考某个学校,有利于分流考生。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事实上,对于考生来说,有几个人不想上名校、重点大学呢?有人说,填报高考志愿有“艺术”。这种“艺术”就在于,考生对自己高考成绩“估分”正确,学校“估计”的高校录取分数线准确,报考自己所填报志愿的考生“正好”。只有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能被填报第一志愿的大学顺利录取。
但在现实情况下,除了确有实力的高分考生之外,有几个考生敢于“孤注一掷”地在填报志愿时,选择自己“心仪已久”的重点大学?如果没有这种“底气”,很多考生和家长为了“保险起见”,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在第一志愿填报一所“把握大”的学校,在其他志愿则填报更高一点的学校。这样一来,很多高分考生往往由于“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的差异,而与更理想的高校“失之交臂”。
这样看来,有的考生之所以没有在第一志愿报考你的学校,并非“不想上”,很可能只是“不敢报”而已。造成这种窘境的主要原因,则是高考填报志愿的制度限制。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该修改填报志愿时排序的作法,让考生选择的学校平行排列,尊重考生的每一个志愿,够哪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就由哪个学校录取;同时,高校也要摒弃“歧视”,主动招收分数高的“优质生源”。如此,则可实现学校与考生之间的“双赢”,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