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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出台评选宝山区首届“十佳”科技辅导员细则

作者:宝山教育信息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宝山区科委 发布时间:2004-12-13 18:54:08 点击数:

  近年来各基层学校科技教育工作在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科普活动为抓手,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明日科技之星评选”、“英特尔科技创新大赛”等科普竞赛活动,为全面推进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不少学校走上了科技教育办学特色内涵化、优质化的发展道路,在科技教育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勤奋工作、勇于创新的科技辅导员。   为了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科技辅导员在“敢为人先、永不懈怠”的宝山精神感召下,立足岗位与时俱进、为宝山区中小学科技教育谱写新篇章。经宝山区教育局和宝山区科委讨论决定,在今年宝山区校园科技节活动期间开展宝山区首届 “十佳”科技辅导员评选活动。   一、评选表彰对象:   本区各中小学科技总辅导员和科技指导教师   二、评选表彰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积极贯彻“十六大”文件精神。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在广大学生中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2.认真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参加区少科站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且从事科技辅导员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年。(突出表现者从优)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能认真推进二期课改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市、区各项科技比赛,并取得较突出的成绩者。   4.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开展多种形式组织、策划各类科普教育实践活动、科技社团活动,在培养青少年科技人才上作出显著成绩者。   5.注重青少年科技教育理论的研究,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研究与校本教材的开发。在科技教育融入课改,与办学优势资源整合上进行探索并有成果者。   三、评选表彰程序:   1.推荐阶段:根据评选条件,各校通过科技辅导员自荐与推荐,并在学校公示一周后于12月30日上缴有关材料(见附页)到少科站   2.评选阶段:由区教育局、区科委会同区少科站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者进行评审。   3.表彰阶段:在宝山区科技教育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4.表彰名额:“十佳”科技辅导员10名;优秀科技辅导员若干名。 四、评选表彰要求   1、各学校按照评选标准,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按规定进行申报,各校限报一名。   2、候选人报送材料要求如下: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个性鲜明,上缴材料一式三份,3.5寸盘一个。   3、以上材料请于12月30日前报送区少科站教务处。   4、咨询电话:56171485、56179926—8000   联系人:区少科站周卫平、俞惊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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