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潍坊小学——法制教育课首度融合动画片,受到学生欢迎
作者:宝山教育信息网 来源: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2004-12-01 17:26:09 点击数:
成人社会中严谨的法律条例,孩子世界中广受欢迎的动画片,这两样看似没有关联的事物经过融合,却开辟了一条向孩子传播枯燥法律条文的崭新途径。昨天,在浦东潍坊小学,记者聆听了一堂首次以动画片《小小律师》为媒介开展的法制教育课。有关专家认为,这种新兴的教育方式不失为一种减负创新。
现场:孩子表现活跃12岁的聪明男孩霍杰和三个朋友陶陶、汉宝、乃希构成了《小小律师》的四个小主角,动画片就是以他们生活中遭遇的事情展开的。望着电视屏幕上形象贴近生活的四名同龄小主角,台下的孩子仿佛回到了家中的电视机旁,饶有兴趣地欣赏起屏幕上的《我们也是消费者》。
话说一天霍杰和汉宝一同到玩具店挑选航模,店内款式不同的航模让两人挑花了眼。眼看两个孩子在店内只挑不买,营业员急了,几步上前,将两人赶出了玩具店。
此刻,画面暂停了,授课的耿佳琳老师提出了第一个问题:“营业员的做法到底对不对?”这下,台下的孩子炸开了锅。有的说自己曾碰到过类似的事情,虽然觉得营业员做法不对……仅仅几分钟,学生们已经完全沉浸在动画片中。讨论结束后,最重要的法律知识普及登场了。原来在这集动画片中,体现的正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因此,“霍杰和汉宝虽然是孩子但也是消费者”的结论跃然纸上。
前面那名自诉碰到类似情况的女孩一边听一边点头,主动表示以后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营业员据理力争,维护自己身为小消费者的权益。
之后的真人动漫秀更是将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性调动到巅峰,通过自编自演的形式,大家又将法律条文再度融会贯通。
反馈:动画形式易教易学
“生活化的事例、贴近孩子的动画形象、流畅亮丽的画面”是任课老师耿佳琳给予的评价。学生王乐焕对记者说,如果今天学到的知识用以前方式讲给他听,他可能消化不了。
该校校长娄华英也有同感,她告诉记者,以前的法制教育课孩子不愿听,如今动画片的形式却受到孩子的普遍欢迎。
据《小小律师》的制作方之一上海接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市场总监潘立康介绍,这部动画片从故事构建到人物选定,全部是通过调研的方式由孩子亲自参与在内的。
一些教育专家认为,孩子不能接受的传统授课方式势必加大孩子花在学习上的时间,在客观上给孩子造成了负担。表面上看,潍坊小学通过动画片形式是找到了适合孩子的一种教授方式;但进一步看,这种授课方式上的改变不失为减负的一种创新形式。